訂房及取消訂房相關規定:
一. |
旅客於入住前7日前通知取消行程者,全額退費。
旅客於入住前6至4日通知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20%或更改入住日期(僅限變更乙次)。
旅客於入住前3至1日通知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50%取消費用。
旅客於入住當日通知取消行程者,扣除總金額100% 取消費用。 |
二. |
若遇天然不可抗拒之災害(如:颱風、地震、山崩…等)致所在地成為中央氣象局公告之警戒區域者,因而造成訂房消費者當日無法前往住宿時,同意訂房消費者可依以下約定擇一處理:(以中央氣象局公告狀況為判定準則)
(1)、同意訂房消費者辦理訂房保留三個月(自原訂入住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且僅限變更乙次。
(2)、同意訂房消費者取消訂房且收取退房手續費10%。
*登記住宿日若遇天災、戰爭等不可抗拒因素而無法成行,請於入住日起三日內(含當日),與訂房中心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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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圖片因拍攝日期、各房型設備皆有差異,故僅供參考。 |
四. |
本線上即時訂房服務除提供線上刷卡即時訂房外,尚提供多元的付款方式如(ATM轉帳、傳真刷卡、超商付款)等離線付款方式供訂房消費者選擇。有關採用離線付款方式(ATM轉帳、傳真刷卡、超商付款)等尚未實際付款之訂房訂單,保留時間為三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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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針對上述辦理取消訂房、更改訂房、保留訂房之訂房訂單,其原訂房間數均統一歸回繼續銷售。
* 透過本訂房系統所輸入之資料除作為本系統訂位相關交易或因政府執法機關要求外,將不會透漏給第三者做商業或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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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 使用本網站訂房系統訂房者,需同意支付所訂房價之總金額,以保證所預訂房間與價格之權利。
* 您於網站上完成之信用卡付款,將立即由您所提供之信用卡帳號扣款。
* 為保障您信用卡交易的安全,本網站規範線上訂房人應與住宿(check in)者資料相符,並須於辦理住宿的同時提供相同身份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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